大家都知道,增值税跟营业税有很大的区别。增值税是价格以外的税,价与税是分开的;营业税是价内税,是价格以内的税,价与税是含在一起的。不同税收政策下,我们工程项目报价体系也是不同的。
一、营改增之后,建企成本下降、收入下降
在讲课之前,需要明确一个基本的概念。这就是,营改增以后,我们的施工企业的成本要下降,收入要下降。
为什么这样说呢?
因为,增值税跟营业税的体系是不一样的。我们先来认识一句重要的话,这一点非常重要,“在获得增值税专票的情况下,增值税是不计入成本的;在获得增值税普票的情况下,增值税是计入成本的”。
营改增之前,施工企业的营业税是计入成本的,营业税是需要从企业所得税里面扣除的。营改增以后,若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了,则而增值税进项税本身就不能抵扣企业所得税;如果增值税进项税本身没有抵扣,那么增值税进项税就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。
营改增之前,建筑企业交税是要按照你的产值规模乘以3%,其实是按照工程产值全额征税的,营业税跟你的利润没有关系。而增值税,是专门针对工程产值的增值额进行征税,没有增值额,就不需要征税。
增值税就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,也就是说我们抵扣的是增值税的进项税,因此增值税进项税就不能再抵扣你的企业所得税了。
所以,我们在获得增值税专票的情况下,增值税是不计入成本,也就是增值税进项税本身不计成本,不能抵扣企业所得税。在获得增值税普票的情况下,国家规定增值税普票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的,因此,增值税进项税是需要在企业所得税里面抵扣的,这就需要计入成本。
举个例子
营改增之前,建筑企业买钢筋1170万,相当于1000万+170万,这170万是材料商卖给我们钢材所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。
增值税也叫流转税类,流转税类一定会转移到产品的价格里面去,而企业所得税是不会转移到产品的价格里面去的。
因此,营改增之前,施工企业购买钢材花费1170万,含有上游企业的增值税销项税170万,转嫁到我们的买材当中,我们的采购成本是1170万。
工业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交17%的税。按照税法规定,一般纳税人给营业税企业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,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。这样一来,建筑企业因为拿到的是增值税普票,不能抵扣增值税销项税,也就是说以1170万的采购价买到的钢材,含有170万供应商的增值税销项税,也就是说,这170万的税是由建筑企业承担,确实由上游供应商去交的。
对于买方(建筑企业)来讲,这170万是不能抵扣的,这170万叫增值税进项税,只能抵扣企业所得税,那就必须计成本。因此,营改增之前,我们采购成本是1170万。
题外话:关于营改增与一般纳税人
增值税,是从1994年朱镕基总理推进两税制改革正式开始的。
当时,增值税法明确规定,修理修配劳务、委托加工劳务这两项劳务,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。
从94年开始,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两种,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。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交3%的增值税,一般纳税人(工业及贸易企业)需要交17%的增值税。
2016年税制改革以后,建筑业、房产业实行营改增,房产、建筑、酒店等服务型行业,产值超过500万称为一般纳税人,是要交11%交税的。因此在座的各位,你们是一般纳税人,按照税法的规定必须按11%来交税。
营改增以后,税率变为11%,多了8个点,看起来税负是很重的。因此,我们必须向材料供应商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。这样一来,170万就会成为增值税进项税,进行抵扣。也就是营改增以后,建筑企业花1170万购买钢材,采购成本降为1000万。
也就是说,营改增以后,我们的成本会下降。这也只是就材料而言。其他的诸如人工费、机械费、管理费等,在营改增之前,是不能抵扣的。营改增之后,这些费用都是可以拿掉的。所以,下面我们讲一下工程报价这个问题。
二、营改增后,如何进行工程报价
(一)营改增后,建筑企业工程报价应注意的问题
营改增之前呢,建筑企业一直在营业税体制之下。所有的成本,都是含了税的。营改增以后,建筑企业的工程报价等于营改增之前报价*(1+c%)。
也就是说,营改增之前,建筑企业给业主的报价都是含了材料当中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的。根据建委的规定,5月1号以后所有开标的工程,工程计价都是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的价格,我们叫做“裸价”。5月1号以前,已经开标但未动工的工程,保留营改增之前的营业税体质之下的工程计价体系,工程造价是包含了建筑材料的增值税的。
之前讲了,营改增以后,我们企业的成本一定要下降。因此,工程概算一定要按照最新的体系来处理。也就是说,5月1号以后开标的工程,所要做的预算都应该是“裸价”。
(二)营改增后,如何做好工程招标中的报价
5月1号以后开标工程,如何做报价呢?我把它分为两大类:一类是EPC报价,一类是非EPC报价。
首先,招投标有两种情况,一种是国家公开招投标,一种是非公开的招投标,也就是协议招标。
1、非EPC报价
施工企业做非EPC报价时,也就是协议招标时,建筑企业的工程报价=工程裸价*(1+c%),这才是给业主的报价。
增值税,本来就是讲究抵扣链条,带有互相制衡作用的。所以营改增以后,施工企业所应交的11%的税一定要转嫁到业主身上去。
营改增以后,老项目中的甲供采工程是可以简易计税的,也就是交3%的税,那建筑企业在报价时能不能按3%来计税呢?
这是不可以的!
只要参加了国家正规的招投标程序,在工程报价时,工程企业一定要交11%的税,也就是增值税销项税。如果建筑企业跟业主关系好,不走招标程序(也就是协议招标),那么报价就不需要按照这个公式。
比如甲供材工程,业主就可以要求按3%简易计税,但是这只针对协议招标。还有一点,因为增值税还有附加税,这部分税也要转移到业主身上,这样合同上写的税率可能就是百分之八点多,不是11%。
不论交多少税,一定要牢记,施工企业交的税,一定要转嫁到业主身上去,绝对不能签不含税的报价。
举例说明(依旧采用上面1170万的例子)
如果业主说,不要建筑企业开的发票,直接给建筑企业工程款1000万。这样可不可行呢?
从法律层面讲,这1000万是施工企业的无票收入,仍然是作为企业的收入计算,需要交1000万-1000万/(1+11%)=99.099万的税。
因此,无论业主许诺更高或更低的价,都不能这样做。因为你破坏了国家正规的工程计价体系。
2、EPC报价
EPC(工程总承包)这个概念,是从西方国家引进到国内的。EPC的合同一定要签大合同,从机械采购、机械安装,包括机械测试全部一条龙。
但是,中国的营改增跟EPC是存在矛盾的。EPC企业在中国,既要在国税局登记,又要在地税局有登记,因此是既交营业税,又交增值税。所以,EPC施工企业在营改增之前,就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。
有些工程,EPC企业是需要买设备来安装,像给发电站做的工程,所以应该交营业税才对。同时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设备与安装叫混合销售,因此一定要交增值税。因此,营改增之前,做EPC的企业,设备交17%的税给地税,安装交3%的税给地税。
营改增以后,做EPC的企业,属于混合销售型,设备和安装一起交11%的税。所以,做EPC报价的时候,设备跟安装一起报11%,设计报6%给业主。
但是,营改增以后,好多业主也不一定会认可这种做法,可能会要求设备报17%,安装(劳务)报11%,这样可不可行呢?。
一定要记住,“羊毛出在羊身上”。钱是业主给的,发票也是开给业主的。这时候,就需要跟业主来谈判、协商,要开也是可以的,但是多出来的8%是一定要业主补回来的。